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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宇环境业务范围目前已覆盖全国11个省份(安徽、山东、湖北、四川、陕西、甘肃、云南、新疆、江西、青海),江苏省内13个地级市。
未来五年以打通环保行业整体产业链,将宏宇环境打造成全国范围内领先的环保综合服务机构。全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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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09月进行本项目第一阶段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6年09月25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一、项目简介(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名称: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地点: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东路7-1号项目性质: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规模和内容: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东路7-1号;职工人数:本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员工50人;现有项目职工人数520人,扩建后全厂职工人数为570人;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58天,工作制度为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生产时数8592小时。公司无宿舍、无浴室、职工午餐外购。(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6年7月22日取得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常开管审〔2026〕65号)。本项目于2026年7月27日开工建设,2026年8月25日第一阶段竣工建成,2026年8月27日进行调试。2026年09月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进行第一阶段验收监测,第一阶段验收范围为:生产3D打印材料(线材状)5500t/a,不涉及3D打印材料(粒子状)生产。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日-9月5日、9月21日-9月2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581595607492N001Z;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三)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第一阶段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苏州锐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遥控器、表面贴装片新建项目验收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26日至27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一、项目简介项目名称:苏州锐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生产半导体用封装凸球项目验收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珠江路521号4号楼2楼;建设性质:新建;项目的行业类别和代码: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C3982电子电路制造实际验收规模:年产遥控器400万只、表面贴装片400万块,与环评要求一致;实际占地面积:本项目租赁固纬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部分厂房(4号楼2楼),总建筑面积3240m2,与环评要求一致;实际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总投资3%,与环评要求一致;实际工作班制:本项目员工80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h,年生产合计3600h。符合环评要求;公司厂房厂区内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环节不涉及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由房东总排放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市狮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租赁方已取得排水许可证。验收监测期间,苏州锐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遥控器、表面贴装片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和各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水项目外排仅为生活污水,经房东总排口排放污水厂,本次未检测。(二)废气项目15m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核算外排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厂区内车间南侧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小时均值和一次最大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A.1要求。(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济北路710号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委托澄铭环境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一、项目简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花锦加油站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出资建设,建设地址为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北路710号,占地面积2761.2m2。因企业经营需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花锦加油站在原址广济北路710号上将柴油储罐改造为汽油储罐。加油站原规模:30m3汽油罐3只、30m3柴油罐1只,总罐容120m3;加油机3台10枪。改造后规模:30m3汽油罐4只,总罐容120m3;加油机3台18枪。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于2025年7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济北路710号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6年2月11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6]08第0003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6年2月开工建设,2026年6月竣工建成,2026年7月开始调试。验收工作的开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于2026年7月对其建成运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济北路710号改造工程”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6年7月24日-7月15日委托澄铭环境检测(苏州)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二、验收监测结果1、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废水产生和排放。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储油、卸油、加油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项目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排放要求。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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