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莫愁路院区科研综合楼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市长征路西侧、板桥路北侧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对莫愁路院区5号楼进行改造,除一层MR机房区域、地下一层人防地下室、各层电梯间外,其他部分功能整体改造为科研用房,改造面积5988.5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室内功能布局调整、室内给排水、电气、空调、智能化、消防、结构加固、实验室专项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天妃巷123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莫愁路院区内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3915970257
(三) 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汾湖路99号9幢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2-68361805
邮箱:hy_lhy@jshongyu.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