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1月30日委托苏州环优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滴眼剂是眼科疾病最常用的药物剂型之一,对于许多眼病都有直接、快捷的治疗作用。随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条件的改变,用眼的时间越来越多,比如长时间看电脑、看电视、玩电子游戏等,很容易患视觉疲劳症和干眼症。滴眼剂作为医药行业中逐渐兴起及壮大的药品制剂,正在被多数医药制造企业大量生产。但由于生产企业的层出不穷,导致生产出的滴眼剂存在一定的质量差异,近年来为有效的促进行业规范性发展,相关生产技术也在不断的提升。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企业经营范围为:滴眼剂、进口药品分包装,销售本公司的产品。采用新技术的新型眼科用制剂及其他眼科相关药品的技术研发,并提供相关咨询和售后服务。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已在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69号建设第一工厂,其总投资为8250万元,年产滴眼液2.5亿支,其中一贯制生产(配液、灌装、包装)6480万支/年,非一贯制生产(仅包装)18520万支/年。
由于近年来国内滴眼剂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面对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企业现有第一工厂产量已无法满足企业市场的销售需求,为满足企业滴眼剂市场的销售需要,适应市场的变化,企业新购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东、中胜路南100059.93平方米的地块,建设苏州第二工厂,同时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严格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形成年产MD(多剂量)滴眼剂(配液、灌装、包装)124755410支/年、UD(单剂量)滴眼剂(配液、灌装、包装)758963588支/年、年仅包装UD(单剂量)滴眼剂43421727支/年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日益增加的产品需求,扩大企业销售市场。
根据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69号厂区(第一工厂)环评内容,其总投资为8250万元,本次建设的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东、中胜路南厂区(第二工厂),总投资为235740.8万元,其总投资超过原有厂区3倍以上;同时本次建设厂区(第二厂区)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东、中胜路南,与现有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69号厂区(第一厂区)直线距离约6km,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东、中胜路南厂区(第二工厂)为完全新建,其公辅工程、储运系统、责任主体、环保主体、环境管理主体与已有厂区独立运行,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东、中胜路南厂区(第二工厂)不借助第一工厂任何设备、原辅材料等,污染物排放指标及总量均独立申请;故本次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东、中胜路南建设厂区性质按照新建进行评价。
本项目环评审批过程: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于2020年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备案证编号:2020-320571-27-03-503320。2021年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新建滴眼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9月25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审批意见,《关于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新建滴眼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002434800,2020年9月25日),见附件4。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8月开工,2024年4月竣工,2025年7月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5年7月、8月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对其建成投入生产的“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新建滴眼剂生产项目(第一阶段)”进行验收监测,本次验收,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和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8日和2025年7月9日、2025年8月4日和2025年8月8日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对排污登记进行更新(证书编号:91320594778675877J002X),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320571-2025-370-1)。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第一阶段称量、投料、BFS灌装、包装有组织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标准中废气标准要求;实验室、检测、研发中非甲烷总烃(乙腈、丁酮、三氯甲烷、乙醚、乙酸酐、乙醇等)、苯系物(甲苯)、氯化氢有组织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工艺废气标准要求;检测研发产生的硫酸雾、硝酸雾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实验室、检测、研发中甲醇、丙酮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相关标准。
本项目分别以1#车间、2#车间、质检楼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在该范围内无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影响敏感点。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第一阶段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站后废水氮磷基本达到自来水水质;其余因子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并回用于冷却塔;出口废水能够满足厂区废水总排口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等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第一阶段厂区东、南、北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第一阶段固体废物主要为包括废过滤器、沾染包装材料、物料袋、不合格、过期的药品、原料药、半成品、废研发、理化、微生物试验用具、废研发、理化、微生物试验废液等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的塑料粉尘、纯水、注射用水系统废RO膜、过滤器等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新建滴眼剂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惠浦路33号;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451542425;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
出宝贵意见。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新建滴眼剂生产项目(第一阶段)》公示期:2025年9月16日—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