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验收项目

东泰精密模具(苏州)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第一阶段) 配套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东泰精密模具(苏州)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第一阶段)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东泰精密模具(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成立于20020626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江路。企业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东泰精密模具(苏州)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该项目主要为新建17号厂房2F局部3F,新建研发楼11层,其他辅助用房门卫,垃圾房,小仓库,建筑总面积34247.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生产注塑件、精密模具、打印机纸盒、部件,总产能不变(塑料粒子外购)。该项目已取得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项目代码为2018-320505-29-03-503971

公司于202110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东泰精密模具(苏州)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1111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1]050073号。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废水为生产废水(温控废水和制纯浓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的地面清洗废水和温控废水、制纯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枫桥水质净化厂,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

2、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通过115高排气筒(FQ-902203)排放,生产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车间通风设备及环保设施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油水混合物委托苏州森荣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由资质单位天能炭素(江苏)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 竣工日期:2024312

2、 调试起止日期:202448—2024123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泰精密模具(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63

联系人:蒋工

电话:1381278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