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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4月20日,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创苑路236号4幢507室,企业投资180万元,建设“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硅基负极研发项目”。项目建成后进行硅基负极的研发工作。研发批次:150次/年,每次2天,5-1000g/批,研发能力约为100kg/年。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硅基负极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9月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20230226。本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竣工建成,2023年12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硅基负极研发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8日-12月19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由于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且生活污水与其他企业混排,因此无法单独对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水总排口监测,本次验收监测无厂区废水总排口数据。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主要为研发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0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尾气均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由资质单位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创苑路236号4幢507室

联系人:周旭春

联系电话:18625267278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睿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1月17日—2023年2月18日

睿理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睿理验收意见和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