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1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顶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金530万,主要经营范围是聚酯膜切割、加工、销售:化纤原料销售。2020年3月13日和3月3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检查,2019年未批先建违法新增投运磨毛机1台,由于投产至今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苏州市吴江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传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听告字[2019]09第146(1)号)及《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苏环行罚字[2020]09第050号)中,本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等的规定。因此,对单位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企业已完成未批先建违法新增投运磨毛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补办并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苏行审环评【2020】50198号),并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平行审备【2020】10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顶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9月委托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加工特种薄膜 500 吨项目》,于2020年11月5日获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档案编号:苏行审环评【2020】50198号。本项目主体工程复工与环保设施建设于2019年10月开始,2021年1月竣工建成并调试,2021年2月投入生产。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顶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对其建成运行“年加工特种薄膜500吨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0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顶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小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同时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pH值、COD、SS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即生活污水接管标准。COD、SS、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满足本环评报告总量控制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已采取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刚砂、沉淀的金刚砂,无危险废物。其中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苏州市虎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处置;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刚砂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流程;沉淀的金刚砂收集后外售给供应商盐城市文广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顶益薄膜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吴江平望镇梅堰开发区(双浜村)
联系人:沈杰
联系电话:18626217933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年加工特种薄膜500吨项目》公示期: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