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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弘德医院有限公司西园路27号改造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苏州弘德医院有限公司西园路27号改造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苏州弘德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0529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西园路636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益明。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医疗服务。

因企业发展需要,公司投资15000万元于姑苏区西园路636号(原西园路27号)建设一座含门诊、急诊、病房、行政后勤、体检等功能区的二级综合医院。

本项目已于202398日取得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姑苏行审项备[2023]173号),项目代码:2307-320508-89-01-659499

本项目环评审批过程:20241月,企业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弘德医院有限公司西园路27号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202448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审批文号:苏环建[2024]080003号)。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51月,苏州弘德医院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弘德医院有限公司西园路27号改造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工作,本项目开工时间202455日,竣工及调试时间20241216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一)废水

院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检查过程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械等感染性废物,不涉及含银、含铬等特殊废水的排放;项目不设动物、生物实验室、P3P4生化实验室;本项目放射科采用数码打印,无洗印废水产生;口腔科仅开展常规炎症、拔牙、止血和咨询等服务,检验科试剂盒和试纸无需自行调配,中药不提供煎药服务,病房和各个科室的治疗均不使用含汞、银、铬、镉、氟材料,无含汞、银、氟、铬、镉等废水产生。医院不设置浆洗房,医务人员衣物和病房被服委托其他公司进行清洗;项目门诊、病房等空气用消毒剂和紫外线消毒,每天消毒一次。

医院非病区职工生活污水、病区医务人员废水、住院病人废水、陪护废水、门诊病人废水、检验科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在内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以及污水站废气处理的喷淋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站(位于院区北侧,地埋式,格栅井-调节池-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能力250m3/d)处理,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福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苏州弘德医院有限公司于202554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苏姑苏排字第165号)。

(二)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主体加盖,产生的恶臭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集中收集进入“碱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无组织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医院空调机组、停车场、门诊部运行以及污水站运营产生的噪声,对外界的噪声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检验废液,以上委托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1216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1216—202512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弘德医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园路636号(原西园路27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2-68207988

邮箱:9069797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