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精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7日,并于2023年5月31日更名为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投资50000万元在苏州高新区联港路299号空地自建一栋办公楼、一栋厂房和一栋门卫以及地下车库,占地面积共21538.2m2,建设“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智慧储能/动力系统30GWH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智慧储能/动力系统30GWH。
本项目立项及环评审批过程: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智慧储能/动力系统30GWH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3年1月16日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由于厂房建筑面积需进行更正,因此对其进行备案变更,并于2023年3月20日取得变更后的备案(项目代码:2301-320505-89-01-459439),于2023年5月19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3】05第0100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3月竣工建成并调试。本项目为第一阶段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智慧储能/动力系统15GWH。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智慧储能/动力系统30GWH新建项目”开展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5年3月18日-3月19日和2025年4月1日-4月2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枫桥水质净化厂,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点胶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颗粒物)和激光清洗粉尘(颗粒物)由工业集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尾气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要求排放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滤芯)、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苏州荣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滤芯委托苏州迪协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由资质单位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联港路2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62105910
邮编:215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智慧储能动力系统30GWH新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