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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12区2022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公示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西北距库车市约61公里。

二、建设内容

1、本项目实际建成井12口,其中新钻井油井11口(水平井1口、直井10口);平均单井进尺6492m;老井侧钻井1口,平均单井进尺500m;总进尺71917m。新增产能9.198×104t/a。对已建站场12-2计转站扩建,新增800kW加热炉1座,新建8井式进站阀组撬1座,10井式掺稀阀组1组。分别新建原油、掺稀、燃料气管线长度约27.12km,同沟敷设;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自控、机制、防腐等配套工程。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塔河油田122022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进行公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23114日建设完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114202335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20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