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组织验收小组,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北6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建设,总投资8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0万元,占总投资的2.03%。建设内容:新钻1 口勘探井(顺北62斜井),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目的层不变,实际井深8585.12m。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了《西北油田分公司顺北6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6月6日取得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阿地环审[2024]335号。本项目于2024年8月29日开工建设,2025年1月11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验收工作的开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于2025年3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5年3月18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巴州凯米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采样。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西北油田分公司顺北6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1、废水
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的液相(水基非磺化)排入泥浆罐循环使用,磺化滤液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废酸化压裂液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井场及道路降尘。
2、废气
施工期对井场占地进行了压实平整,减少了地面扬尘的产生。道路定期进行了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车辆车厢遮盖严密减少扬尘。
3、噪声
本项目采取了基础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的影响,井场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泥浆、岩屑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处理,分离的固相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表1综合利用污染限值的要求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烧碱袋等危险化学品废弃包装物、粘油废物(含油抹布、手套及粘油防渗膜、包装袋等轻抛物)、废油漆桶、废药剂塑料桶等废弃包装物及容器、废滤芯等过滤吸附介质、废油桶等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和废弃矿物油、废润滑油等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5、生态
本项目临时占用为沙地,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临时占地的土壤扰动,完工后临时占地区域已进行清理、平整,在自然恢复过程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北6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25日。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北6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