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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整形工序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5年8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9日,注册地位于苏州高新区金沙江路158号10幢,法定代表人为LIU JUQUAN。经营范围包括研发、设计、制造和组装汽车车顶开启系统装置的铝合金轨道、模具夹具及其他铝合金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研发、设计、制造和组装汽车车顶开启系统装置的铝合金轨道及其他铝合金部件的外商独资企业,总部位于德国,主要产品为汽车顶部滑轨及少量模具夹具,产品供给德国大众等企业汽车配件。

由于汽车工业市场飞速发展,新车型不断增多、旧车型频繁改型换代,面对日益壮大的市场规模、多样化的用户需求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宝威公司为满足生产发展需要,拟投资16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一个自动去毛刺站(自动打磨机器人),位于金沙江路158号2#厂房,本项目对现有生产线的整形(去毛刺)工序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产线自动化程度,提高产品质量、精度,以增加市场竞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全厂生产汽车顶部滑轨、夹具模具产品产能不变。本项目涉及整形(去毛刺)工序,技改内容如下:

①原有手动去毛刺工位产生的颗粒物经湿式除尘一体机处理后接入现有的P2-2、P8-3、P4-2排气筒排放,现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24〕7号)、关于印发《苏州市铝镁金属粉尘安全生产“六化”攻坚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24〕19号)中互联互通管道“应拆尽拆”的要求,手动去毛刺工位产生的颗粒物经湿式除尘一体机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2#厂房新增一套自动去毛刺站(自动打磨机器人)由集气罩收集,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P2-3排气筒排放,为单机除尘设备,符合《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24〕7号)、关于印发《苏州市铝镁金属粉尘安全生产“六化”攻坚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24〕19号)中要求;

③提高产线自动化,增加自动去毛刺加工量、减少手动去毛刺加工量。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3日已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备案(苏高新技备[2024]68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整形工序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4月30日取得了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高新管环审[2025]063号。本次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竣工建成,并于2025年6月1日-6月30日进行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5年6月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整形工序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07月21日-07月2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现有废水已接入市政管网,经科技城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手动去毛刺废气及自动去毛刺废气,手动去毛刺废气经设备配套的湿式除尘一体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去毛刺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0-2排气筒、P8-3排气筒、P2-2排气筒、P2-3排气筒、P4-2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废气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其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去毛刺机器人、湿式除尘器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金属废屑,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现有废水已接入市政管网,经科技城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故本次未进行监测。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次颗粒物排放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金属废屑。金属废屑经统一收集后委托苏州诺亚金樽环保有限公司处理,本项固废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金沙江路158号2#、4#、10#厂房及昆仑山路189号8#厂房

联系人:孟德宇

联系电话: 0512-88169500

邮编:2150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5年8月27日——9月23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整形工序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宝威汽车专家意见+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