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组织验收小组,对验收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采油三厂2024年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建设,实际总投资3168.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万元,占总投资7.61%。建设内容:建设2口侧钻井(TK842CH2、TS301),井场建设放喷池、钻井平台等。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编制完成了《采油三厂2024年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4月30日取得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阿地环审〔2024〕276号。本项目于2024年8月11日开工建设,2025年1月9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验收工作的开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于2025年3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5年3月14日-23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巴州凯米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采样。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采油三厂2024年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
1、废水
施工期未使用泥浆不落地,钻井液循环使用。废酸化压裂液送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采出水依托三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并下作业废水送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
有组织:运营期主要废气为 TK842CH2、TS301井场加热炉燃烧废气,采用联合站处理后的返输天然气为原料,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SO2,NOx。
无组织:施工期对井场占地进行了压实平整,减少了地面扬尘的产生,道路定期进行了酒水降尘,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采用密闭工艺流程,原油集输过程中产生油气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在项目周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采取了基础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钻井产生的含油岩屑运送至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废防渗材料、烧碱包装袋等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由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运营期井下带罐作业,落地油100%回收,送至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等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5、生态
本项目临时占用主要为采矿用地,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临时占地的土壤扰动,临时占地区域已进行清理、平整,植被在自然恢复过程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采油三厂2024年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公示期: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25日。
采油三厂2024年第二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