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原名阜宁黄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更名为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7日,位于阜宁县公兴社区双河村8组,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阜宁黄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0月12日取得阜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阜环表复[2017]125号),于2018年6月8日通过噪声和固体废物的环保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阜环验[2018]2号),于2018年8月26日通过废气、废水的自主验收。本项目码头为《阜宁黄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配套工程,码头设置2个100吨级散货泊位和2个待泊泊位,6吨吊台2座,主要用于公司原料装卸。码头实际已开始运营,由于历史原因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码头运营期间无污染纠纷问题产生。
根据盐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盐城市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污防指办[2020]79号):本项目码头无项目审批手续和经营许可证,属于其整治对象“非法码头”(全市内河从事货物装卸作业的非法码头及设施无项目审批手续和经营许可证)。根据《阜宁县码头现状统计表》,本项目码头属于限期予以规范提升:对符合规范提升的非法码头,各县(市、区)对照安全、环保、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限期完成规范提升。经整治并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11月底前,未能完成规范提升的非法码头一律予以取缔。各县(市、区)要结合内河非法码头整治情况,适时开展内河港口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满足产业发展和污染防治、供水、防洪、航运安全的港口岸线规划之外的码头,在新一轮内河港口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港口规划范围内。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5日取得《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准予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涉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盐水行审[2020]168号),属于“对满足产业发展和污染防控、供水、防洪、航运安全的港口岸线规划之外的码头,在新一轮内河港口总体规划修编时可纳入港口规划范围内”。根据《盐城市内河港阜宁港区“十四五”及中长期总体规划》:“戛粮河在盐城境内自收成至永兴,联通射阳河,沿线分布有阜宁信仁建材码头,目前码头利用岸线280m”。本项目已列入《盐城市内河港阜宁港区“十四五”及中长期总体规划》(详见附件),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环保手续的完善”。
项目环评审批过程:本项目码头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竣工建成,2018年8月开始试运营投入生产。由于历史原因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关于推进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及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盐市交技[2020]6号)等文件,企业需要整顿规范,需进行环保手续完善。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为改正存在的违法行为,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普通货物码头项目于2021年5月24日获得盐城阜宁县行政审批局的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105-320923-89-01-702576,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普通货物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09月08日取得了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盐环表复[2021]23080号)。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1年9月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的《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普通货物码头项目》进行验收调查,于2021年9月22日-23日委托江苏锦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双河村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排口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敏感点双河村声环境功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船舶生活垃圾、清扫沙石、沉淀池底泥和船舶含油污水。船舶含油污水通过码头设置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桶收集后委托江苏迈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由码头设置的船舶垃圾接受装置收集后委托双河村定期清运;清扫沙石和沉淀过滤池定期清理出的沉渣,及时回收利用,项目不设置暂存区域。本项目在码头东北角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点。在厂区机修间旁设置4m2的危废暂存间,作为船舶污染物接收点收集废油水的储存区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宁信仁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宁县公兴社区双河村8组(H)
联系人:张兆勋
联系电话:18862057171
邮编:224425
公示期: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12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