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技术协助单位,帮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亦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搬迁至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兴浦路200号3#101、201,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经营范围及咨询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由于5G的发展,测试制具、垂直探针卡市场需求增加,企业现状年产测试制具1010组/年,已无法满足客户、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本企业拥有独立的测试制具、垂直探针卡专利技术做为支撑,本项目成品主要用于半导体的测试,为5G产品提供测试服务。故为满足市场变化、客户及产品需求,企业实施扩建项目;扩建项目年增产测试制具1010组,垂直探针卡100组。该项目代码:2020-320571-39-03-541273。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建设单位于2020年9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亦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测试制具、垂直探针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专题评价报告》,于2021年4月3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002436300。
说明本项目第一阶段的建设内容:本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竣工建成,2021年6月开始进行调试试生产。第一阶段仅涉及建设项目SOCKET测试制具1010组技改部分,不涉及Coaxial socket测试制具及垂直探针卡部分,年产能为SOCKET测试制具1010组。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1年9月苏州亦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亦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测试制具、垂直探针卡扩建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09月12日-09月13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果
企业外排仅为生活污水,排口所在3#楼另外部分分别为其他租赁公司,几家公司共同使用同一排污口,故无法单独对苏州亦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水监测,本次验收监测无废水数据。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以浓度和速率最大值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两天均值分别为57.7%、56.6%。项目外排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无组织标准及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车间东北角门口)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2无组织标准及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已签订处理协议,在调试期间产生部分完成转移或处理,少量产生的在仓库暂存,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亦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兴浦路200号3#101、201、301
联系人:刘尚建
联系电话:17751270195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亦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测试制具、垂直探针卡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1年9月29日~11月1日
亦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