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25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苏州康得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纸面复膜2000万平方米、吸塑包装60吨等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嵩山路185号9幢,占地面积为1286.8m2。
项目性质:新建
工作时数: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时数为3600 小时。
其他情况:本项目员工20人,无浴室,无宿舍,无食堂,员工外出就餐。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康得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纸面复膜2000万平方米、吸塑包装60吨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2月17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意见,审批文号:苏行审环评[2020]90058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竣工建成,2020年6月开始调试。
2020年9月苏州康得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年产纸面复膜2000万平方米、吸塑包装60吨等新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接受委托后,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并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1日-12月2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司已于2020年06月24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91320505085063421H001P)。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及《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苏高新管[2018]74号)文件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以项目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枫桥水质净化厂处理。公司无单独的污水和雨水排口,依托产业园内公共的污水排口和雨水排口。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因此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包括废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灯管。
废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灯管暂未产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康得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嵩山路185号9幢
联系人:郑君良
联系电话:18994300333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康得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纸面复膜2000万平方米、吸塑包装60吨等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