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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塔河十区2023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公示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地跨墩阔坦镇与塔里木乡,项目中心西北距离库车市城区约70km。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塔里木河以北,库-渭三角洲东南侧,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下辖的塔河油田十区范围内。

二、建设内容

1、本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内容:部署4口井(其中新井2口,井号为TH10152TH10153H,侧钻井2口,井号为TH10134CHTH10353CH),总进尺1.3557×104m,本期验收新增产能2.4705×104t/a。井位采取不规则井网布置,单井方式开发。采用前期自喷+后期抽油机开发。同时为满足密闭集输工艺要求,为2口新井配套新建单井原油、掺稀、燃料气管线,采用同沟敷设方式,实际建设管沟长度1.926km;对2口侧钻老井的管线进行改建,长度4.54km。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给排水、通信、自控、防腐等工程,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一期项目投资98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35%

本期(二期)项目建设内容:部署2口井(侧钻井,井号为TH10336CH2TH10363CH2)。本期项目投资额371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93%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塔河油田塔河十区2023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进行公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2497日建设完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982025213日。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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